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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宜春学院专升本民法考试大纲

来源:宜春学院教务处 2013-4-6
2013宜春学院专升本民法考试大纲

《民法》课程考试大纲
主要参考书:
王利明主编,《民法》(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一章  导  论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民法的概念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  民法的历史沿革
一、罗马法的编纂及其影响
二、19世纪民法典的出现及类型
三、20世纪有代表性的民法典
四、我国的民事立法
第三节  民法与民法学的体系
一、民法的体系
二、民法学的体系
第四节  民法的渊源
一、法渊源的含义
二、制定法
三、习惯
四、判例
五、法理
第五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
一、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二、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三、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二、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第二节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平等原则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公序良俗原则
六、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意义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及其意义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四、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三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含义
二、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民事法律事实
第四节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
一、民事权利
二、民事义务
第四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自然人与公民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
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
四、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五、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
第三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二、宣告死亡
第四节  监护
一、监护的概念与设立监护的目的
二、监护人的设立
三、监护人的职责
四、监护的终止
第四节 自然人的住所
一、住所的概念
二、自然人住所的种类
三、自然人住所的法律意义
第五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概述
一、法人的概念和本质
二、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三、法人的分类
第二节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三节 法人机关
一、法人机关的概念
二、法人机关构成及法定代表人
三、法人机关与法人的关系
第四节 法人的成立、变更、终止和登记
一、法人的成立
二、法人的变更
三、法人的终止
四、法人的登记
第六章  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  非法人组织概述
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二、非法人组织应具备的要件
第二节 合伙
一、合伙概述
二、合伙事务的执行
三、合伙财产与合伙债务承担
四、入伙、退伙、合伙的解散
第三节 其他非法人组织
一、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
二、个人独资企业
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四、筹建中的法人
五、其他
第七章  民事权利客体
第一节  物
一、物的概念和特征
二、物的法律意义
三、物的分类
四、货币
第二节  有价证券
一、有价证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有价证券的分类
三、有价证券的主要类型
第三节  智力成果
一、智力成果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智力成果的主要类型
第四节  其他客体
一、行为
二、权利
三、非物质利益
第八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民事行为、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行为
三、民事行事法行为的分类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第二节  意思表示
一、意思表示的概念和构成要素
二、意思表示的分类
三、意思表示瑕疵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二、民事法律行为生效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一、实质条件
二、形式条件
第五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节  无效民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
二、无效民事行为的分类
三、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
第七节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一、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
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
三、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
第八节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一、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概念
二、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
三、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追认
四、相对人的催告权与撤销权
第九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一、代理的概念
二、代理的特征
三、代理的适用范围与意义
第二节  代理的分类
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二、民法上的代理和诉讼上的代理
三、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
四、单独代理和共同代理
五、本代理和再代理
六、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
七、积极代理与消极代理
八、有权代理与无权代理
第三节  代理权
一、代理权的概念与性质
二、代理权的发生
三、代理权的授予
四、代理权的行使
五、滥用代理权的禁止
六、代理权的消灭
第四节  无权代理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二、狭义的无权代理
三、表见代理
第十章  诉讼时效与期限
第一节  时效制度概述
一、时效制度的概念和作用
二、时效的种类
第五节 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二、诉讼时效的效力
三、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四、诉讼时效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分类
第三节  期    限
一、期限的概念和意义
二、期限的确定和计算方法
第二编  物权
第十一章  物权概述
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物权的效力
第二节  物权的种类
一、自物权和他物权
二、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三、主物权和从物权
四、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五、有期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六、民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
七、本权和占有。
第三节  物权法基本原则
一、平等保护原则
二、物权法定原则
三、公示公信原则
第四节  物权的变动
一、物权的变动的概念
二、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三、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四、不动产登记
五、动产交付
第十二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
一、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所有权的内容
第二节  所有权的种类
一、国家所有权
二、集体所有权
三、私人所有权
四、社会团体所有权
第三节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专有权
三、共有权
四、管理权
第四节  相邻关系
一、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相邻关系的种类
三、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第五节  所有权的取得
一、善意取得
二、拾得遗失物
三、漂流物的拾得、埋藏物和隐藏物的发现
四、孳息
五、时效取得
第十三章  共  有
第一节  共有的概念与特征
一、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二、准共有
第二节  按份共有
一、按份共有的概念和性质
二、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义务
第三节  共同共有
一、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二、共同共有人的权利义务
三、共同共有的类型
第四节  共有财产的分割
一、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
二、共有财产分割的方法
第十四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  用益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一、用益物权的概念
二、用益物权的特征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四、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
第四节  地役权
一、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地役权的取得
三、地役权的内容
四、地役权的消灭
第十五章  担保物权
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
二、担保物权的特征
三、担保物权的取得和担保的范围
四、反担保
五、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
六、流质契约的禁止
七、担保物权的消灭
第二节  抵押权
一、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抵押权的设立
三、抵押当事人的权利
四、抵押权的实现
五、特殊抵押权
浮动抵押;共同抵押;最高额抵押。
第三节  质权
一、质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动产质权
三、权利质权
第四节  留置权
一、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留置权的取得
三、留置权的效力
四、留置权的消灭
第十六章  占  有
第一节  占有概述
一、占有的概念和性质
二、占有的种类
第二节  占有的效力和保护
一、占有的效力
二、占有的保护
第三编  债   权
第十七章  债的概述
第一节  债的概念、特征和要素
一、债的概念
二、债的特征
三、债的要素
第二节  债的发生原因
一、合同
二、缔约上的过失
三、单独行为
四、侵权行为
五、无因管理
六、不当得利
七、其他
第三节  债的分类
一、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二、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三、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四、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五、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六、主债与从债
七、财物债务与劳务债务
第十八章  债的履行
第一节  债的履行的概念、分类和原则
一、债的履行的概念
二、债的分类
三、债的履行原则
第二节  债的适当履行
一、履行主体
二、履行标的
三、履行地点
四、履行期限
五、履行方式
第十九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
第一节  债的保全
一、债的保全的概念
二、债权人的代位权
三、债权人的撤销权
第二节  债的担保
一、债的担保概述
二、保证
三、定金
第二十章  债的移转和消灭
第一节  债的移转
一、债的移转的概念和特征
二、债权的让与
三、债务承担
四、债的概括承受
第二节  债的消灭
一、债的消灭
二、清偿
三、抵销
四、提存
五、免除
六、混同
七、合同更新
第二十一章  不当得利之债
第一节  不当得利概述
一、不当得利的概念和性质
二、不当得利与相关制度的关系
第二节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和类型
一、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
二、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
第三节  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
一、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关系
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标的及范围
第二十二章  无因管理之债
第一节  无因管理概述
一、无因管理的概念和性质
二、无因管理与相关制度的区别
第二节  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
一、管理他人事务
二、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为管理
三、无法律上的义务
第三节  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一、管理人的义务
二、管理人的权利
第四编  继承权
第二十三章  继承权概述
第一节  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继承权的概念
二、继承权权特征
第二节  继承权的接受、放弃和保护
一、继承权的接受
二、继承权的放弃
三、继承权的丧失
四、继承权的保护
第三节  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一、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二、继承权平等原则
三、养老育幼、互助互济原则
四、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第二十四章  法定继承
第一节  法定继承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一、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第三节  代位继承
一、代位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二、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第四节  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
一、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
二、非继承人的遗产取得权
第二十五章  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第一节  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一、遗嘱继承的概念
二、遗嘱继承的特征
三、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第二节  遗嘱的设立
一、遗嘱的概念和特征
二、遗嘱的形式
三、遗嘱的内容
四、遗嘱的有效要件
第三节  遗嘱的变更、撤销和执行
一、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二、遗嘱的执行
第四节  遗  赠
一、遗赠的概念和特征
二、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异同
第五节  遗赠扶养协议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和特征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第二十六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节  继承的开始
一、继承开始的时间和意义
二、继承开始的地点
三、继承开始的通知
第二节  遗    产
一、遗产的概念和特征
二、遗产的范围
三、遗产的保管
第三节  遗产的分割和债务的清偿
一、遗产的分割
二、被继承人的债务的清偿
第四节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一、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概念和范围
二、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归属
第五编  人身权
第二十七章  人身权概述
第一节  人身权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一、人身权的概念与特征
二、人身权的分类
第二节  人身权的权能与意义
一、人身权的权能
二、人身权的意义
第一节  人格权概述
一、人格权的概念
二、人格权的性质
第二节  一般人格权
一、一般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一般人格制度的功能
三、一般人格权内容
第三节  生命权
一、生命权的概念与特征
二、生命权的内容
第四节  健康权
一、健康权的概念与特征
二、健康权的内容
第五节  身体权
一、身体权的概念
二、身体权与相关权利的区别
三、身体权的内容
第六节  姓名权与名称权
一、姓名权的概念与内容
二、名称权的概念与内容
第七节  肖像权
一、肖像权的概念与特征
二、肖像权的内容
第八节  名誉权
一、名誉权的概念
二、名誉权的特征
三、名誉权的内容
第九节  自由权
一、自由权的概念与性质
二、自由的内容
第十节  婚姻自由权
一、婚姻自主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婚姻自主权的内容
第十一节  隐私权
一、隐私权的概念与特征
二、隐私权的内容
第一节  身份权的概念与特征
一、身份和身份权的概念
二、身份权的特征
第二节  亲  权
一、亲权的概念及特征
二、亲权的内容
第三节  亲属权
一、亲属权的概念及特征
二、亲属权的内容
第四节  荣誉权
一、荣誉的概念以及与名誉的区别
二、荣誉权的概念与特征
三、荣誉权的内容
第六编  民事责任
第一节  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的区别
第二节  民事责任的分类
一、合同责任与非合同责任
二、双方责任与单方责任
三、共同责任与单独责任
四、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五、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
第三十一章  缔约上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第一节  缔约过失责任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和损害赔偿范围
第二节  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二、违约责任的归属原则与构成要件
三、违约行为
四、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五、违约责任的方式
第三十二章  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一节  侵权行为
一、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侵权行为的分类
三、侵权行为归责原则
第二节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行为的违法性
二、损害事实的存在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第三节  各种侵害财产权、人身权的行为
一、侵害财产权的行为
二、侵害人身权的行为
第四节  共同侵权行为
一、共同加害行为
二、共同危险行为
第五节  特殊侵权行为
一、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
二、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三、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四、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五、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六、工作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七、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八、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第三十三章  侵权责任
第一节  侵权责任的概念、特征与侵权责任方式的适用
一、侵权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二、侵权责任方式的适用
第二节  损害赔偿——侵权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
一、侵权损害赔偿的概念与特征
二、侵权损害的赔偿原则
三、损害事实及赔偿
四、精神损害赔偿
第三节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一、正当理由
二、外来原因
第四节  侵权责任与其他民事责任的竞合
一、民事责任竞合的概念和特征条件
二、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三、侵权责任与返还不当得利责任的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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